长期以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打造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重大环境项目建设、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利用,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自然资源部门坚持用制度和机制作保障,瞄准生态建设方向。呼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程项目,先后启动实施了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生态型、园林型城市绿化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生态环境与宜居水平显著提升。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整体谋划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形成节约集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利用格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的基础上,配合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加快形成生态系统源头保护的实体边界。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管控性保护和建设性保护双轮驱动。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我市形成了北有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南有大黑河水域、东西两侧有基本农田保护带的严密实体边界,严控城市大规模扩张。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全面推进实施地质环境治理、移民搬迁、生态治理等多项工程,绿化荒山6.5万亩,栽植树木万株(丛),种草亩,建设完成万亩天然草场、万亩哈拉沁草原生态保护区、5万亩森林公园、大青山国土公园、哈拉沁沟生态公园等,生态保护建设面积约平方公里,沿大青山南坡筑起一道靓丽的天然绿色生态屏障。
制订了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段个工矿企业全面有序退出。到年6月底前,工矿企业全面退出。
全面停止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勘查开采建设活动。从年5月15日起全面停止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矿山企业勘查、开发建设活动,严禁在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新设任何矿业权。同时加快推进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全面加强全市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对采矿权人逾期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义务的,或者敷衍了事验收不合格的矿山,在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时,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并将其违法行为纳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诚信档案黑名单,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采矿许可证记入黑名单、被注销或者被吊销,不免除原采矿人的治理责任。逾期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治理恢复仍达不到要求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该采矿权人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组织治理,治理资金不足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