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16日,什邡法院对钟某某、吴某某等11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及宣判。该案系什邡法院自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判处罚金金额最高的环境资源案件。
什邡法院经审理查明,钟某某、吴某某等11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什邡市石亭江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共计12.2万余方及3.5万余吨,价值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11名被告人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万余元。
石亭江系长江支系,盗采河砂不仅破坏河道资源和生态环境,还可能影响长江水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具有严重危害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铤而走险,非法开采矿产,窃取国家资源,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通过本案的审理与判决,不仅筑牢了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也体现了什邡法院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全面保障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服务实效,全力回应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司法新需求。
手持法槌捍卫人间正道
定分止争守护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什邡特大非法采矿犯罪团伙公开宣判,11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