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采矿罪来说,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核心证据,毫不夸张的说,公检法机关就是靠这个定罪的。
照常理说,这么重要的鉴定意见,关系到一个人的罪与非罪,应该非常严谨才对。但从我接触的大量的非法采矿案件来看,很多司法鉴定是非常粗糙的,非常不负责任,里面的数字很多都是估计出来的,整个过程非常草率。
我随便举个例子,比如定人员是根据几何法来测算矿石量的,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比如茶杯就好比采坑,怎么确定采矿量呢?鉴定人员会假定茶杯口是个平面,然后计算这个立方体的体积,然后乘以矿种的体重和价格,就得出了矿石价值。
但是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原始地貌是不是平面,会不会原被就有自然凹陷,或者历史形成的采坑?第二,凭什么来推断这个立方体里全都是矿石,一般情况下,矿体都会存在覆土、夹石和围岩,这部分为什么不扣除?如果扣除,扣除多少,所以这种鉴定方法是非常不科学的,按照这个方法,非法采矿的量可能就会虚高一半都不止。
对于这种问题,法官和检察官一来是看不懂,二来也不愿意费这个功夫。这就需要律师去找出问题,纠正问题。但是这种矿业的司法鉴定意见,一般的律师是不会看、也看不懂的。这里面有很多地质图纸、计算公式,不谦虚的说,我能看懂。只有能看懂,才能发现问题。
非法采矿案件,如果按照常规的刑事辩护思路,恐怕很多嫌疑人都要被冤枉。所以关于非法采矿,还是要找个专业的懂矿的律师。后续,我会告诉大家,非法采矿的司法鉴定到底有多少坑。
李小滨律师,专注非法采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