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做不得!
防城区法院集中宣判,
非法采砂,11人获刑!
年11月4日,防城区法院对4起非法采矿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获刑五年。
基本案情
年至年间,为非法获取利益,被告人梁某甲、梁某乙、胡某武、彭某山、陈某华、彭某基、彭某湘等7人,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在防城区茅岭镇茅岭江流域利用抽砂船进行非法采砂,破坏茅岭江流域环境资源,并将非法采矿所得的砂卖给经营沙场的丁某学、管某平、韦某杰、何某雄等4人,丁某学等4人明知是非法采矿所得的砂,仍然予以收购,并通过银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