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渐渐演变成守望“绿水青山”
乱砍滥伐、开山采矿等破坏大自然的行为
将走向终结
可还是有人违背这绿色的发展理念
竟为了一己私利
铤而走险
茄子河分局重拳出击
一举端掉这个“非法采矿”的犯罪团伙
案情回顾3月12日晚,中心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加油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台车辆行迹可疑,民警跟踪该车辆至北兴三连一平房,发现院内有非法采矿痕迹。民警判断该处疑为非法开采人员休息地点,依法将院内李某、张某、汪某等3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张某、汪某如实供述了盗采国家资源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汪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违法乱纪之事
切不可为之
否则你得来的不仅是钱财
还有牢狱之灾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转载自:七台河微警长
原标题:《非法采矿!一个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