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224月龄发热患儿初发尿路感

美国儿科学会(AAP)更新了年AAP发布的“2~24月龄发热患儿初发尿路感染(initialurinarytractinfections,UTI)临床实践指南”,研究的相关内容发表在Pediatrics杂志上。

在总结过去10年证据的基础上,AAP更新了收集尿液标本的临床标准;新诊断依据来自尿分析结果异常和阳性尿培养结果的感染证据[阳性培养标准从至少10万个菌落形成单位(CFU)/mL降至5万个CFU/mL];口服和非口服治疗效果相同;推荐行肾脏和膀胱超声检查(RBUS),初发UTI后不推荐行常规排尿性膀胱尿道造影术(VCUG);随访期间应重视持续发热患儿UTI的情况,不应仅常规重复进行尿培养。

该指南证据等级分为A、B、C、D、X五级,A级为精心设计的随机对照试验(RCT)或诊断研究,B级为局限性小的RCT或诊断研究或观察性研究的重要证据,C级为观察性研究,D级为专家观点、病例报告和首要原则的推理,X级为研究中无法进行的例外情况及获益或危害清晰的研究。

建议1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的患儿,若临床医师因疾病症状或紧急原因推决定行抗菌治疗时,在应用抗微生物剂前应获得尿培养和尿分析的尿液标本;袋装尿液培养不能作为UTI诊断的标本,所以尿液标本需是导尿管或行耻骨上吸引术(SPA)取尿(证据质量:A;强建议)。

常见抗菌药物能很快杀菌,因此在应用抗微生物药物前应获得尿液标本,以免影响UTI的诊断。SPA取尿的标本不会被污染,成功率高;但不适用于中度或重度包茎的男孩或阴唇粘连的女孩。与SPA取尿相比,导管取尿的敏感性为95%,特异性为99%。

建议2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的患儿,若临床医师认为不需立刻应用抗菌治疗时,应评估患儿发生UIT的可能性:

建议2a

若临床医师认为发热患儿发生UTI的可能性低,则临床随访时无需进行相应检查(证据质量:A;强建议);

建议2b

若临床医师认为发热患儿有可能发生UTI,可行如下2种选择(证据质量:A;强建议):

①为对采用导尿管或SPA取尿的标本进行尿液培养和分析;②对采用最便捷方法获取的标本进行尿分析。若结果提示存在UTI(阳性白细胞酯酶试验结果或亚硝酸盐试验或显微镜分析结果示白细胞或细菌显阳性),应对采用导管或SPA取尿的标本进行培养。若尿分析(排泄1h之内)显示白细胞酯酶和亚硝酸盐试验结果为阴性,则不可在临床监测期间抗菌治疗,但应意识到阴性尿分析结果不能排除存在UTI的可能性。

不明原因发热患儿UTI的发生率为5%,女孩高于男孩2倍多。影响尿培养阈值的危险因素包括,女孩为白种人、年龄≥12月龄、发热温度≥39℃、发热≥2d、及无其他感染源;男孩为非黑种人、发热温度≥39℃、发热温度≥24h及无其他感染源。

建议3

为了确诊UTI,临床医师应获取显示感染[脓尿和(或)细菌尿]的尿分析结果,采用导尿管或SPA获取的尿标本进行培养后,菌落计数5万CFU/mL(证据质量:C;建议)。

过去阳性尿分析结果不是UTI诊断的标准,现在脓尿是UTI诊断的标志,这有助于将UTI从无症状性菌尿中区分出来。阳性尿分析结果的阈值标准从10万降至5万个CFU/mL。这一改变是基于对先前建议的再检查和对新证据的考量得出的。

建议4

建议4a

起始治疗时,临床医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给药途径。口服或非口服起始治疗的效果相同。临床医师应根据当地抗菌敏感类型选择药物(若可行),并应根据单纯尿路病原体敏感测验校正选择(证据质量:A;强建议)。

建议4b

临床医师应用抗菌治疗时,持续时间应为7~14d(证据质量:B;建议)。

急性UTI的治疗目标是清除急性感染、预防并发症和降低肾损伤发生的可能性。对于临床医师判断有毒性或不能口服的患者,应使用非口服抗菌药(见表1),在24~48h临床状况改善后,可口服液体药物和接受药物治疗。口服抗菌药治疗UTI的选择见表2。无论口服或非口服抗菌药物治疗,均应持续7~14d。

建议5

UTI发热患儿应接受RBUS(证据质量:C;建议)。

行RBUS的目的是检测解剖异常情况,从而进一步评估。RBUS可以评估肾脏薄壁细胞组织和肾脏的大小,从而监测肾脏的生长情况。行RBUS的时间应依据临床情况。对于疾病严重程度和临床状况未改善的UTI发热患儿,推荐在治疗后2d行RBUS,从而鉴别并发症。对于临床状况改善的UTI发热患儿,不建议早行RBUS,因为可能引发误诊。

建议6

建议6a

对于首次发生UTI的发热患儿,不应常规行VCUG;若RBUS示肾积水、瘢痕、膀胱输尿管反流(VUR)或梗阻性尿路病以及在其他非典型或复杂临床情况下,推荐行VCUG(证据质量:B;建议)。

建议6b

若UTI复发,应行进一步评估(证据质量:X;建议)。

VCUG可测量VUR的严重程度。肾盂肾炎和VUR无相关性,抗菌预防与发热的UTI复发也无相关性,因此应用VCUG进行常规监测仍存在问题。

建议7

在UTI确诊后,临床医师应指导患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来发热疾病进行医疗评估(48h内),以确保能及时监测并治疗感染复发(证据质量:C;建议)。

肾损伤早治疗效果优于晚治疗,UTI复发数量增加会增加肾瘢痕的发生风险。对于持续发热的UTI患儿,在后续发热开始时应采取尿液标本,以便及时诊断和治疗。

针对不明原因发热的UTI2~24月龄儿童的诊断和治疗(见图),AAP提出上述7项重要建议。未来的研究方向包括婴幼儿UTI与成年人肾功能减弱的关系和对VUR的治疗等。

(《儿科学大查房》原创作品,未经书面授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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